用为议和使臣,赶赴辽营商谈罢兵盟约。不料曹利用奉命北上、行至大名府时,镇守天雄军的守臣素来洞悉辽军狡诈反复、善用和谈缓兵之计,对辽廷议和诚意深表怀疑,为避免朝廷被辽军欺诈、使臣身陷敌营,强行将曹利用滞留大名,致使宋辽和谈使节迟迟未能就位,和谈进程被迫中断。
辽廷见宋廷久无使臣赴营、和谈停滞,误以为宋朝反悔、决意死战。王继忠心急如焚,数度改换渠道、密递书信上奏赵恒,反复陈明辽圣宗、萧太后确有真心罢兵议和之意,只因宋方使臣迟迟未至,致使和谈搁置、两军持续对峙。历经多重波折、反复沟通确认之后,赵恒彻底确认辽方议和诚意,排除朝臣异议,再度下诏令曹利用即刻出使辽营,宋辽和谈正式重启。
此后,宋使曹利用与辽廷大臣往复磋商、多轮博弈,针对疆界、岁币、礼遇、边备、贸易等核心条款反复讨价还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拟定完整盟约条款,即为后世所称的《澶渊之盟》,核心内容共分四条:
其一,确立宋辽兄弟之国的对等邦交体制。宋为兄、辽为弟,宋朝尊辽萧太后为叔母,两国君主后世世代以侄叔之礼相称,双方使臣定期互访、通问修好,维系长久邦交。
其二,划定两国固定国界,以白沟河为宋辽天然边界,两军即刻全线撤兵、解除对峙。辽朝归还此前侵占的宋朝遂城、瀛州、莫州三地。自此之后,两国严格约束边民军队,凡越界逃亡、偷盗、作乱之人,双方皆不得收容藏匿、包庇纵容。沿边所有城池壁垒维持现状、照旧驻守,两国均不得擅自新建城池、挖掘壕沟、增设边防工事,杜绝蓄意备战、挑起边衅。
其三,宋朝每年向辽朝输送巨额“助军旅之费”,即为岁币,定额为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总计三十万之数,每年于雄州定点交割,按时输送、岁岁不绝,以财货换取北疆和平。
其四,两国开放边境贸易,在沿边州县设置官方榷场,允许宋辽官民互通有无、开展常态化互市贸易,促进双边物资流通、民间往来。
景德元年十二月七日(1005年1月17日),赵恒正式自澶州南城派遣朝廷使臣,携带宋朝拟定的盟约文本,随同辽方使者前往辽军大营磋商缔约。五日后,辽廷正式回递盟约文书,全文认可宋方议定条款,文书格式严谨,引述宋盟条文后,辽圣宗当庭立誓、世代遵守、永不背弃。至此,僵持数月的宋辽大战彻底终结,澶渊之盟正式缔结生效,宋辽百年和平格局就此奠定。
盟约缔约过程中,流传后世的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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