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存在伤害的画面,也存在死亡的结局。”
“难道,就能以此断定,死者是被被告人故意杀害!?”
“我方认为,公诉方以此作为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触犯《刑法》第232条的依据,其逻辑链存在明显缺失!”
这个角度可以说是十分犀利刁钻。
严密在开庭前,曾研究过黄成伟屍体的伤痕,他发现,屍体的伤并没达到致死伤。
什麽叫非致死伤?
就是他上述所说,类似捅了一个人一刀,但对方却能扛着伤跑个几十公里。
这个伤,就可以看出非致死伤。
而致死伤呢?
就是可以直接导致死亡,比如说,这把刀捅的不是肚子,而是心脏,直接一刀捅进去,当场令人死亡!
孙虎确实是将棍子敲在黄成伟的头上。
可不是直接将脑袋敲爆!
那些伤,不会立马致死,所以,完全可以合理猜测,後续可能存在其余因素导致黄成伟死亡。
如此。
所谓的《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完全可以变成‘故意伤害’,又或是‘意外致人死亡’!
後面那两条罪宣判起来,对比故意杀人,这完全是小巫见大巫,最起码,死刑是可以躲避的。
综上所述。
“这是我方的第一个问题!”
被告席。
严密一字一句,他的声音很是有力,传进在场众人的耳旁。
“审判长,就本案,至少,我从未见到任何一个,可以直接确定受害者是由被告人所杀的证据!”
话落。
第一法庭内。
众人原本还在愤怒,但听完後,脸上逐渐流露出诧异神色,纷纷交流起来。
“这...好像确实是这样。”
“屍体只能证明带伤死亡,无法证明是因伤而死,理论上...确实无法证明黄成伟是孙虎所杀。”
“对的...不对,哪怕是失血过多致死呢,故意杀人罪里,也还有个间接故意,坐视黄成伟死亡和故意杀人没区别......”
“有点难办啊......”
听审席众人议论纷纷。
恍惚间,整个第一法庭赫然传来骚动的声音,所有人全都小声嘀咕着。
说实话,多数观众都是会被案件的案情所引导情绪。
比如说,被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