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政权构成威胁)。
可以说,“不抑兼并”带来的经济繁荣,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然而应该指出,缓解矛盾并不等于解决矛盾。
如果不是蒙古人的入侵打断了南宋社会的发展进程,赵家王朝恐怕早晚也要在日益加深的社会危机中瓦解。
同样是土地的高度集中,英国在这一背景下走向了工业革命(圈地运动),而中国社会却屡屡因此而陷入动荡不安,其原因究竟何在呢?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受约束的土地交易的确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人们有必要问的一个问题是:宋朝的土地市场真的是完全自由,不受约束的么?只怕未必。刘敏心中念叨着,对宋朝的土地租赁市场和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剖析:
宋朝的土地租赁市场是一个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市场上田主提供生产资料,雇佣佃户耕种土地,收取地租作为回报。
佃户出卖自己的劳力,靠租种田主的土地维持生计;但和一般的劳动力市场不同,田主和佃户在土地租赁市场上的地位往往并不平等。
一方面,某一地区的土地常常由一个或者几个大地主所有;佃户选择的范围实在有限。
另一方面,华夏农户一向把背井离乡看作人生最大的惨事之一,何况在交通不发达,信息传播也不便捷的宋代,拖家带口去寻找一个地租较低的住处,无疑也是不理性的选择。
用经济学术语来说,第一点意味着土地租赁市场实质上是一个由大地主垄断的。
“不抑兼并”是宋代统治者不抑制并鼓励土地自由买卖的一项基本国策.这一政策与以往封建王朝的土地政策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
自魏晋至唐中前期,封建国家的土地政策以抑制兼并为主,其基本内容有三:
1.朝廷不同程度地限定各级地主的土地占有量(至少在法律条文上).
2.干涉土地买卖,设法延滞土地集中的速率。
3.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由国家直接控制的自耕小农阶层。
国家通过直接控制土地和人口,直接向小农收取赋税,以保证租赋摇役的稳定和役兵制下的兵源,且防止地方豪强通过兼并土地形成强大的割据势力威胁国家统一。
但是,这一政策得以推行,必须仰赖于地广人稀和国家控制大量无主荒地。
中唐以后,人口的增长,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均田制、役兵制的崩溃和两税法出现,封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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