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块牛排。
“还没学会用刀叉吗?”
子尘点了点头。维希佩尔把牛奶递给他,然后把牛排端了过来,用刀叉优雅地切着,姿态优美如同艺术家雕割着他手下的杰作。“先喝点牛奶暖暖胃吧。”
子尘低着头喝着温热的牛奶。
“这么长时间还没学会用刀叉,你都是怎么吃饭的?”维希佩尔像是觉得有些好笑一样抬头看着子尘。
“用筷子喽。”子尘一边喝着牛奶一边说:“我自己磨了两根出来。”
维希佩尔:“……”
将牛排切好以后,维希佩尔将盘子放到了子尘面前。
“为什么要去杀鬼魂上校埃勾斯。”维希佩尔问。
子尘把切好的牛排用叉子插起来,没有吃而是在手上转着,过了很久才说:“知道荣耀远征吧。”
“恩。”
“我的父亲死在那场荣耀远征里,在东煌,这场战役被称为白昼之殇。”子尘一边咬着牛排一边说。
维希佩尔看着那个黑发的少年,像是想要安慰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因为伐纳的军队攻入金陵的那天,正好是日食,所以叫白昼之殇的。”子尘扯了扯嘴角,没有抬头,继续吃着牛排,“你不用安慰我的,我自己还没有哭过呢。”
维希佩尔看着子尘。
“其实我也有点奇怪,但是真的,我一次也没有哭过。”子尘说:“我十三岁就一个人跑到江湖上去了,然后一次家也没回过,我听说伐纳攻入了金陵,然后连夜赶了回去,可等我回去的时候,那个男人早就死了。”
“我也没去拜祭,连祠堂都没去,直接找了一艘伐纳押运巨渊之银的船偷跑了上去,临走朝着祠堂的方向磕了个头。”
“然后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被船上的一群黑衣人看到了,然后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又被弄去当成祭品了。”子尘咬了口面包,“然后的事情,你应该也知道了。”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维希佩尔,嘴里还嚼着面包。
维希佩尔仍旧只是看着他。
子尘低着头,继续吃着牛排,牛排煎得很嫩。
他一半的头发用红绳绑了起来,红绳有些松了,头发也有些凌乱,看起来有些像是落拓的少年剑客。
“可能是我和那个男人真的没什么感情吧。”子尘说。
“我有一次和很多走镖的人乘舟过黄河,他们说走江湖的人有两种,第一种是因为喜欢江湖,第二种则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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