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术的“养鬼术”一样,用的是所选择的动物或者人的,毛发,指甲,血液提炼形成的,仅仅是一种“气”。就像古代的墓葬坑里配置的“鱼汤”,用尸体喂养,鱼自然就带了邪气,人食之则亡,比砒霜都还厉害。尸体注魂也用此方法。古籍有云,尸陈久必生妖,妖者,有型无灵,于无形中害人性命。
不管爷爷所述是否真实,但我还是静心细听。魂魄是游离无形的媒介,被封存在一个地窖之内,时间长了,要寻找尸身续命,要不然就会灰飞烟灭释解为天地之气。
和尸体同处一室,魂魄就依附到尸体身上或者说是被尸体吸收。魂魄找到藏身之地就定了下来,不至于魂飞魄散。以现在的说法就是魂魄遇人,人会疯掉,而科学解释为精神失常或者是心里疾病,再或者是出现幻觉等等说辞。魂魄遇尸则只是寄存,不会伤尸。
我想,这要看人怎么去看待了,如果依我爷爷所说,那就是神鬼论者,其他就是无神论了。不同的人看同一件事,效果是有区别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爷爷对小刑警说,此案无解,只会伤更多人的性命。话虽如此,某些专家却认为这具“古干尸”有科学研究的价值,对于科考工作者来说,发现这样的干尸是多么难能可贵,想烧毁哪里有那么简单。况且干尸的发现已经通报到上一级的相关部门,想要焚烧了事基本不可能。
世间诸事,无论如何骇人听闻,极尽离奇怪异都要顺应科学的法则不是?爷爷的建议肯定遭到了多方面的阻挠。时年特殊时期爆发,因为我爷爷参与此案件,并以鬼神论之,被批为搞封建迷信活动而遭批斗,把我爷爷说成牛鬼蛇神一类,两条腿都被打断了。所以我爷爷才焚烧了《灭棺盗尸卷》其中的五卷,《盗鬼经卷》我爷爷舍不得,把它藏在灶台下才有了流传到我手里的这本残卷。
案件经历十年动乱不不了了之,小刑警出于某种机遇升了官职,我爷爷就是通过他的贵言才被平了反。
具体后事我爷爷就不清楚了,听坊间所说,干尸最后还是被焚烧了,参与这具干尸研究的科考人员死亡人数前后增至七人,从此这个案件石沉海底,成了一个迷。官方也没有立案,数据资料基本为零。
想不到眼前这本泛黄的《盗鬼经卷》还有这么多的来历故事,当真是我想象不到的,我甚至感觉这本书将给我带来某些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不得不说,此时我已经把这本《盗鬼经卷》当成宝贝了。我当时的疑问是能不能学里面的技法,或许在以后的旅途中用得上,我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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