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娃来的那天晚上,住在山脚下旺堆家里。
不是刘琦安排的,是达娃自己选的。她说:“你的石室在山顶,我一个人住不习惯。旺堆家有好几口人,热闹。”刘琦没有争辩,帮她把小毛驴背上的两个袋子卸下来,扛到旺堆家的院子里。袋子很沉,一个装的是青稞面,另一个装的是一种刘琦没见过的东西——干蘑菇。普兰的森林里产的,晒干了,颜色发黑,有一股浓烈的、泥土和松针混合的气味。
旺堆的妻子叫卓玛,一个沉默寡言的女人,脸上总是带着一种被生活磨平了的平静。她看到达娃,没有多问,只是从屋里拿出一床干净的被褥,在灶台旁边给达娃铺了一个铺位。灶台整晚都烧着牛粪,是整间屋子里最暖和的地方。
刘琦回到山顶的石室,躺在矮床上,盯着头顶的石板。石板上有裂缝,裂缝里有水渗出来,在火光的映照下闪着微弱的亮光。他睡不着。
不是因为达娃。是因为他自己。他在想一个问题:他到底应该以什么身份在这个时代活着?一个来自未来的穿越者?一个拥有天工之力的“先知”?一个被某种使命驱使的工具人?这些身份都太大了,大到像一件不合身的袍子,穿在身上,走每一步都觉得别扭。
达娃的到来让他意识到一件事:他不能永远活在这些“大身份”里面。他需要找到一个更日常的、更朴素的、更接近普通人的身份。一个种地的人,一个打铁的人,一个修水渠的人。这些身份很小,但小有小的好处——小到不会引起怀疑,小到可以真实地活着。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银眼——不,天工感知——在他意识深处安静地运转,像一台永不停歇的钟表。它感知到了山脚下旺堆家的灶台,感知到了灶台旁边那个安静的、均匀呼吸的、已经睡着了的女人。
他没有刻意去感知她。但感知到了,就是感知到了。
第二天早上,刘琦下山的时候,达娃已经在试验田里了。
她换了一身衣服——不再是昨天那件深蓝色的棉袍,而是一件灰白色的、打了几个补丁的粗羊毛袍子,袖子卷到手肘以上,露出两条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结实但不粗壮的手臂。她的头发没有用银簪子挽起来,而是编成了一条粗辫子,搭在肩膀上,辫梢用一根红绳扎着。
她蹲在地里,用手扒开土壤,看翻埋的绿肥腐烂的程度。动作很专业——不是那种“我在电视上看过”的专业,是那种“我做了十年”的专业。手指插进土里,捏一把,凑到鼻子跟前闻一闻,然后松开,让土从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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