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百米高空上,看不见下面的人,但知道自己极有可能砸死人,但依旧选择抛物且导致人员死亡,那麽,这时在罪名上你不是意外致人伤亡。
而是故意杀人!
「被告席。」
「我请问,被告人「赵瑞」,是否知晓手中的持有物是「毒品」?」
公诉席。
检察官郑通血液沸腾,他抓住这机会,那双眸子眨都不眨地盯着对方,低声呵道:「又是否知道贩毒主谋「孙蕊」会将其卖掉?」
「以及,他是否明白这些东西被卖掉後,会导致「买家」吸毒!?」
会吗?
会的,一定会的,没人会不知道这条法例,哪怕你真不知道,但上了法庭,法官也会判你「知道」!
所以,综上所述...
「犯罪嫌疑人赵瑞」,在明确知晓自身行为会构成他人吸食毒品的情况下,却依旧选择将其交给毒贩「孙蕊」。」
「这很明显,已经达成《刑法》第14条「间接故意犯罪」!」
检察官郑通此刻好似被打通了任督二脉,说出的话压根止不住,抛出一连串的话。
「即如此,那结合其「贩毒行为」。
「明显就是「故意贩毒」,构成「贩毒罪」!」
「综上所述,就本案,案件十名受害者俱是因为「贩毒行为」所引起!」
说到这。
郑通越说越激动,当即扭头看向审判台。
「审判长!」
「我方庭审起诉书」明显与案件实情存在差异,现在我方申请与检察长联系修改诉书!」
修改诉书?
当着旁听席的面,直接说自己的诉书有问题?
脸呢!?
被告席。
蔡彭眼球充血,他险些破口大骂,此时也是扭头看向审判长,怒喝道:「审判长,公诉方的要求未免太过儿戏!」
「在半小时前,对方还主张案件是「毒驾」危险驾驶导致的「危害公共安全」!」
半小时前,对方可还在为了一个毒驾」险些骂娘,现在就直接承认错误?
岂料..
「被告方,就毒驾」问题,我方认为你方与民诉代理方说的很对,对此问题没有异议!」
郑通丝毫没有一点留脸面的意思。
至於先前骂徐德?
哈哈..
适才相戏耳!
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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