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紧缩,眼神中流露出思索神色。
「佐证...这....
」
吕广迟疑了。
案件定罪,是需要依照《刑诉法》第12条+51条+55条+200条,确定证据不存在怀疑才能定罪。
但这仅限於指控。
不包括被告方!
「如果,24号下午案发时,当事人确实存在犯病」的可能性,而公诉方无法驳回...
」
「那麽,实务中应当按照存疑有利於被告人来算。」
吕广心中陷入沉思。
有利原则就比如未成年的法例,无法确定一个人是成年还是未成年,那麽,应当以未成年来算」。
同理,实务中,无法确定赵瑞没有精神病,就得用案发时对方犯病来判。
除非公诉方能彻底驳回!
但...这起案件,公诉人能驳回吗?
不,精神病这东西,只要你拿出来监定报告,那麽後续近乎无法被彻底否定,即如此,那赵瑞最差的结果,也只是负部分责任。
所以..
骤然间。
众人好似预料到这场庭审的最终走向,所有人陷入到长久的沉默之中。
公诉席的几个检察官面色难看,被告席则是稍稍安心。
旁听席的所有人面色复杂,一些前来旁听的受害者家属也被情绪渲染,面露悲哀。
静。
庭审内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
直到..
「民诉代理人,就本案,你方是否还有其余异议要表述?」
恍惚间,审判台上。
审判长吕广将视线挪到徐德身上,眼神中透露出询问。
听到这话。
刹那间,整个法庭数百双眼睛,宛若子弹般射到徐德身上,死死盯着他。
「有,我方存有异议。」
原告人席位上。
一直没出声的徐德微微顿了顿,旋即站起身,他的视线先是扫了眼满是愤怒的公诉席,又将眼睛聚集在被告席上。
随後,他便在众人视线前,缓缓道:「审判长,在表述问题前,我方想问一件事。」
「就本案...案件被告人,是否存在毒驾因素!?」
问题问出的刹那。
本就有些烦躁的检察官,内心忽的涌生出一股怒意,忍不住开口道:「审判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