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
良久,他才深吸一口气,缓缓道:「被告方。」
「我方先前已经说得很明确了,你方...尚且不存在支持观点构成的因素!」
庭审逻辑是「谁主张谁举证」。
蔡彭既然主张赵瑞有精神病,那麽,他就要给出是精神病的证据!
「审判长,在佐证前,我想先澄清一件事,那便是精神分裂,不等同於意识完全模糊、丧失。」
「而是存在一定思维程度,可以进行肌肉记忆,也就是开车。」
被告席。
律师蔡彭缓缓开口,他顿了顿,接着才说道:「至於,举证...
」
「我方当事人的父母,在赵瑞回家後第一时间,曾发觉对方状态不对劲,精神存在异常。」
「其次。」
「监定医生通过描述判断,被告人赵瑞,在案发过程属於无法自控性精神发作。」
「这是有关医生的诊断单。」
「最後...公诉人曾说过,被告人赵瑞是个吸毒成瘾的人,所以案发过程属毒驾,後者我认为有失偏颇,而前者...
」
蔡彭将一份文件递给书记员後,他微微一顿。
最终,缓缓开口道:「属於事实,我方当事人确实存在吸毒事实,但...
"
「也正因正因如此!」
「我方当事人赵瑞,才会出现精神病!」
毒品的危害是体现在客观物理层面的,它会侵蚀你的大脑,对你的脑神经又或是其余部位造成严重伤害,最终精神变得浑浑噩噩。
在一些纪录片中,便能清晰看到,一些吸毒者会表现得思维混乱,精神极端,这就是很好的例子。
所以..
「精神分裂并非巧合。」
「它有明确的来源!」
蔡彭厉声开口,眼神十分认真。
这话落下的刹那。
检察官梁秉信脸色一变,连忙开口道:「庭审需要绝对的证据!」
「呵,公诉方,我方所说正是「佐证」!」蔡彭却是面不改色地开口回应,丝毫没有被打乱节奏。
「你....
...」梁秉信哑口无言,半晌也说不出什麽话。
刹那间。
整个第一法庭陷入沉默之中。
审判台上。
审判长吕广看着手中几份证据,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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