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楚秋水又把欧阳清怎么投靠天魔的事情说了一遍,本以为路长风会大吃一惊,不料路长风居然反应淡淡,并无过多的看法。
既然路长风当务之急并不是处理大理寺和江湖上的事,楚秋水便跟路长风告别,说要去寻找自己的妹妹楚秋烟。
二人抱拳告别,各自互道平安。
路长风自和胡蜜姬却是翻过了这一片树林到另外一不远处处稍微偏僻一点的树林去继续隐居练功。
这一日早上,胡蜜姬烧了点粥,路长风喝了三碗,拍手称赞,正待要夸奖,那边却传来“得得得”疾驰的几声马蹄。
阳光明媚的照在几匹高头大马和几个凶神恶煞一般的好汉脸上,十匹马,六个人。
马上的人喜笑颜开,满脸的刀疤都洋溢着掩饰不住的笑容,人早已在马上展翅,欢呼着驰入树林。
马是骏马,人是剽悍。
他们的脸上不仅笑容满面更带着血后的残酷,有的顺着眉角还留着血,可是他们不在乎,因为这一次的收获很丰富,很爽。
他们收获的是钱、流的是别人的血,掉的是别人的脑袋。
一个人普通的人头三十两,九省通缉的至少千两,有富豪乡绅暗中标价的万两白银,这样的无本买卖做下去,只要活下去的人都能发财。
他们的收获就在剩下的四匹马,是四个朱红的箱子,其中一个箱子还用银子镶了边。
穷苦的老百姓眼里他们是土匪,官差和捕快眼里他们是马贼,富豪和乡绅眼里他们是强盗。
他们认为自己是好汉——绿林好汉,他们的目标居然是黑道剑圣,恐怕厉毋宁听到嘴也要笑歪了。
绿林好汉当然是头大了不过碗大个疤,身为绿林好汉的人喝酒当然要用大碗,吃肉当然要切大块。
路长风这里并没有肉,只有白米稀饭和馒头,酒和肉更想都不用想了。
这个地方看这样子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来,也不是第一次在这里分赃,几个人坐在路长风吃饭的大圆木墩上,几个坛子被从马袋里迅速的拎出来摆在桌上。
一边喝着酒一边等着大哥分配。
老大当然就是老大,大马金刀的先坐下,一大碗酒一仰脖子一滴不洒的喝了下去。
老大满脸刀疤,中间一条更是把脸险些分成二片,所以老大就叫刀疤。
他觉得这样子看来很有威严,气场很强,很有令人恐惧的本领,一般胆子小的见到他就吓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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