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亡,因此我方向翠湖会所提出相应民事索赔!鉴于翠湖会所是股东制,因此应由所有股东一起负责,大股东钱科渝已死,因此向第一第二被告各索赔一千五百万!”
裁判官记完罗英所说的话,微微点了点头表示有道理,裁判官看向小严询问小严是否还有对罗英的陈述有任何反驳的地方,小严此时缓缓站起来说道:“裁判官阁下我反对原告律师将翠湖会所概念混为一谈,原告律师起诉的是提供场地进行垂钓比赛的翠湖会所,在这个时候翠湖会所有且只有一个股东那就是钱科渝,而我的当事人当时还不是股东,原告律师在提出起诉后我的两位当事人才成为翠湖会所的股东,裁判官阁下,在法律上讲这个时候翠湖会所并不是原告律师所起诉的翠湖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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