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退了一步,扭头看向身旁的红森:“红森,你说他和我在一起好多年,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红森凉淡的视线扫过哈德斯,嗓音里不带半点温度:“十年前。”
落倾歪了歪脑袋,垂眸,好像在努力回忆。
哈德斯一张俊脸上的笑容终于慢慢隐去,眸底也浮起了一层细细碎碎的寒冰,他的声音很柔,却透着一股阴冷:“倾倾,你不记得我了?”
落倾本来就身体虚弱,进来了之后又站了老半天,现在看哈德斯好像要说的话还有很多,索性绕过他直接走到一张扶手椅上坐下:“嗯,不记得了,或者说,完全没印象了。”
不是落倾健忘,而是人活的要是足够久的话,是会自动的过滤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或者不需要记得的人或者事的,否则,生命无尽,事事挂心,岂不是要累死?
哈德斯薄唇紧抿成了一条线。
他想了一万种和落倾见面后的场景---她可能会直接拿刀捅他,一直捅到没有力气为止;她可能会劈头盖脸的打他骂他,甚至情绪激动的时候找把枪蹦了他;她可能会扑进他的怀里,然后狠狠的咬他一口,警告他再不听话就把他塞进烤箱烤熟了吃掉他;她可能会不理他,然后等他下跪道歉之后再说‘给你一次机会’…..
独独不曾想过的就是落倾会忘了他。
怎么可能会忘了他!
他陪着她十年,走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为她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莱茵河畔盖了一座城堡,一砖一瓦都是他亲手建造;他陪着她参加每一个聚会、晚宴、同学会;她陪他过每一个生日,还亲手烤蛋糕给他;她口口声声说他是她的小布丁,要等到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吃了他….
他们有过那么美好快乐的十年,怎么,就能忘了他?
仿佛,他根本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路人甲?
仿佛,他从未在她的世界出现过?
哈德斯扯开身上的衬衣,裸露出结实强壮的胸口,俯身在她面前,嗓音低沉而沙哑:“倾倾,连这个你也不记得了吗?你亲手纹上去的,说我是你的,你要在我身上留下你的印记!还说千万人中我就是你的万分之一先生,是你收到的最好礼物!”
落倾终于凝眉。
曼珠沙华。
曾经的某一个时期,她最喜欢的花。
血色的纹身,映衬在男人白皙的肌肤上,透着诡异的美。
哈德斯,曼珠沙华…..
希腊神话里的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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