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抢劫,故意伤人等罪大恶极的罪行,甚至差点伤人致命。”
听见公安局同志这样说,孟晨浩和宁云夕问:“我们可以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吗?他为什么这么做?”
“他是宁老师你们首都四中隔壁三中的高中学生,年纪未满十六周岁刚好十五岁。我们通知了他的父母也通知了他就读的学校。他父母暂时没有到场,他学校的老师有过来,或许你们可以和他学校的老师谈谈了解他的具体情况。”公安局同志介绍道。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来自。
53410302
肥妈向善提醒您:看完记得收藏【蓝色书屋】 www.liaseo.com,下次我更新您才方便继续阅读哦,期待精彩继续!您也可以用手机版:m.liaseo.com,随时随地都可以畅阅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