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做了许多事情,纯粹是他心甘情愿为之,无有强迫之意,只因喜欢,便做的乐不思蜀。
他喜欢众生,无论人世、天界、冥界之分。
但他不喜欢建立起来的制度。
所以,虽在万事万物已经完全各行其是之事,墒祖是想着全身而退,做他那二十八万星宿之间的一条逍遥自在的龙。
可惜,天不遂人愿。
他同着元祖被三界众生推举为那天地二尊,整日里,坐与那高堂之上,殿宇之内,无所事事,昏昏欲睡。
比之蜕去那层鳞甲之时,他竟是更加显得气力不足。
元祖却是一句话都没说。
他大抵是适应的。仙界有那规定之事,便是由他一手操办,不仅如此,法规出来以后,一分力气都没有出的墒祖竟是与元祖同立。
此事,当时亦是起了不小的风波。
那是往事,无需再提。
他宋年如今再不是那墒祖了,他如今只需要做好这宋年之事便是极好。
做他应该为之事,交他想要为之友。
“朋友。”
与他而言,除了那青梅竹马外,这个称谓何其的陌生。他为了这宋年许多年来,知交零落,多是那酒肉之交。
阎魔亦是如此。
他知晓宋年这声“朋友”何意,只有经历过此些之人,方能够知晓此语与他而言是多大的影响。
彼时两方俱是回味起那遥远的记忆来。自然是没有发现他们虽说飞与半空之中,却亦是被那雨水抓了脚踝之处。
阎魔即便受之影响,却也只是一瞬间,彼时清醒过来不过一时三刻,刹那间尔。
冥界之君发现二人脚底下的水在不断的漫进来,他们若是再没有其他动作的话,便要被这海水没了头顶去,意识到此处,便将那拉着宋年手肘处的,向着自己怀中一带,而后手中捏起个避水诀来。
如此一气呵成。却也是让宋年发现他们二人略微尴尬之处。
海水来时,冥界之君拉扯的那一下刚刚好,手肘虽被他擒在手中,但距离尚有两拳之地,虽说稍显亲密,倒也是刚刚好,可如家这一下拉扯,倒是使得他们两者之间再没有了一丝空隙,稍稍动作一下,那衣袖都会纠缠一团。
太过近了些。
宋年从未如此过,眼下自然是不适应。即便作为那墒祖,整日里同着元祖摸爬滚打,他亦是没有如此的亲密举动。
“别动,失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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