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等差。
招募为兵者,必须在脸、臂或手部刺字,以防逃亡,这是当兵的耻辱标记。
但卢成玉的天祥军废除了刺字这种陋习,大不了给胳膊上、脊背上纹青;这是卢成玉采用了刘敏的建议。
宋朝招募上来的兵士发给衣物、钱币称“招刺利物”。
宋朝尽管设置等长杖,而实际招募时也可明令降低身长标准。
至于官吏在招兵时,以老弱病患者滥充强壮者,更是屡见不鲜。
宋朝对各级禁兵、厢兵将士,屯驻大军将士等,都发放军俸。
军俸级别极为复杂,既有官兵差别,官与兵又各有等差,因各地币制、物价等差异,又形成地区差别。
军士的正俸一般包括料钱、月粮和春冬衣,此外,还有郊祀赏赐、特支钱、雪寒钱、柴炭钱、银鞋钱、薪水钱,因立战功等原因而颁发的军赏,往沿边或外地出戌时发放领取钱米的口券,此类固定性或临时性的补助,名目繁多,难以悉数。
宋朝军士大都携带家眷,居住兵营;一般情况上等禁兵的收入可维持全家温饱,而厢兵收入微薄,不足以糊口,加之军官经常欺压和奴役军士,克扣薪饷,使很多军士生计艰窘,不得不兼营他业,因而严重影响宋军的战斗力。军士逃亡和反抗事件也层出不穷。
卢成玉天祥军军士暂时未带家眷,家眷全都安排在京城军营里由专人提供生活保障。。
宋朝对各级军士每年或不定期地实行拣选。壮健骁勇的军士可由厢兵升禁兵,禁兵中的下、中、上等兵直至皇帝近卫班直亦可依次升迁。
不合格的军士则须降低军种和军级。老弱残疾的军士,可充当“小分”或“剩员”,领取一半军俸,担任军中各种杂役,也可削除军籍,回乡务农,或任便居止。但拣选制往往徒具形式,并不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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