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的大声喝道“该死的!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个身着短袖毛皮,似是猎人般装束的人赶忙转身上前,讨好着回道:“是刚到前面探查的伙计报告,发现了一个中型宿营地和篝火残留的痕迹,还有几副被吃剩下的狼人尸骸。”
这伙计原本就是个给领主种田的农夫的小儿子。
这小子从小就不太老实,喜欢在农庄里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五个月前就因为偷猎领主林子里圈养的野味,被领主的卫兵抓住赶出了领地,差点沦为乞丐。
后来一路上跑到了附近的城镇里,靠着灵活的”身手“过活。
结果因为”不守规矩“和”捞过界“,差点被当地控制着未成年乞丐和偷儿的黑帮抓住砍了十根手指。
他这才害怕起来,瞅准机会连滚带爬逃出镇子,在路上就加入了商队。
贾尔斯也是看他有着股机灵劲儿,不但会拍马屁,身手也挺敏捷。
这才让这小子和其他几个伙计管着后面的奴隶。
没想到这都没几天,只是和其他人混熟了后就也跟老油条一样油滑起来了,使唤起来他也不太怎么卖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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