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御尘说着,微微挑了挑眉梢:“这倒是给人一种感觉,那人的目的其实并不是要同本王合作或是什么,而是单纯的想要帮忙而已。”
说到这个可能性,就连元向晚都不免皱了皱眉头。
现如今太子未定,但凡有能力相争的皇子,谁不想分一杯羹?
墨御尘此番出京巡兵,虽说有了带君巡查的名号,但也未尝不是给那些心怀鬼胎的人一个机会,让他们可以对墨御尘动手了。
可如今,墨御尘自己却说,竟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帮助他规避了一切的危险,若说这人是别无目的的,是个长脑子的人都不会信。
而元向晚听到了这些话,第一反应甚至是这人先向墨御尘施恩,待墨御尘对其放下戒心之后,再将人一举吞没。
元向晚刚想要说出自己的想法,却见他伸手到自己的衣襟之中摸了摸,拿出了一张小纸条来。
“这字迹一直都没有变,一直都是这个人在送信,你认不认识这个字迹?”
元向晚只是看了一眼,便轻笑了出来:“我若是认识就怪了,我自己都还写不好字,怎么能认识别人写的字?”
这话说的倒是不假。
在现代社会,写字用的不是圆珠笔便是中性笔,元向晚的手写字还重,力透纸背犹过不及,来到这个世界上换用了软塔塔的毛笔倒是写不习惯了。
就算是时过一年,元向晚再拿起毛笔写字时,字迹也一直都是歪歪扭扭的。
“这字迹眼熟,我一定是见过的,只是在哪儿见过便记不得了。但是可以肯定,这个人定是我认识,但还不算熟识的。”墨御尘闭了闭眼:“可能是个女人。”
元向晚连忙将那纸条递到了鼻尖儿嗅了嗅,只是一阵墨香气,没有丝毫的胭脂味,倒也难为了墨御尘竟然能猜出写这纸条的是个女孩子。
她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便能确定,写字的便一定会是个女人?”
“你看这里,这个杨字。”墨御尘道:“因为之前有一页纸,边角的位置多了一点唇脂的痕迹,应是被人不小心蹭上去的。男人不会用唇脂,自然是女人。”
墨御尘又道:“如若我没猜错的话,这个人应当于我年纪相仿,当年还曾在皇室的宗学之中读过书。”
闻言,元向晚更是好奇了:“那人也在信里写她和殿下是旧识了?”
“想什么呢你。”墨御尘道:“本王尚且年少的时候,宗学的太傅便有一个习惯,总是在这个杨字里面多加一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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