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选在了靠近九眼桥附近。
当有个同事唱《后来》的时候,芳芳突然想起了这个夹克男孩,便在同事的打趣嬉笑中提早离开了。
到了九眼桥的那个阶梯的位置,恰好有人在那边唱歌,却不是夹克男孩;芳芳四下瞧了瞧,看到夹克男孩靠在河岸栏杆处,和朋友一起抽烟,谈论着什么。
芳芳坐了下来,一曲毕,就换夹克男孩上台了,他拨动了一下吉他,抬头看了一眼,就与芳芳四目相对,随后他对着话筒说了句:“唱一首《我的歌声里》。”
这首歌芳芳听过,却在夹克男孩这里听出了别样的感觉。
歌曲唱到了一半,突然有四五个身穿制服的城管走下了阶梯,说要夹克男孩他们把东西都收了。
夹克男孩熟视无睹,依旧唱着歌,就有两个城管上前去抢他的麦克风,那两个城管的手刚碰到麦克风,夹克男孩就动手了,猛地推了一把那个城管。
城管被推后,也是点燃了的爆竹一样,非要带走他们的音响设备,夹克男孩不依,要去动手,而他的两个朋友知道斗不过城管,就在身后拉着他,另外一个则快速的收着东西,边和城管道歉赔笑。
这边阶梯上的人快速散去,只留下芳芳一个人,坐在那里楞楞地看着。
事情很快平静下来,几个唱歌的背着东西走了,城管就也陆续走了。
夹克男孩点了一支烟,坐在了芳芳身边,“你怎么不走?看笑话吗?”
芳芳连连摇头,“我也想走啊,就是事情发展的太快,我被吓到了。”
实际上是看到夹克男孩突然间的暴怒,被吓到了。
他又道:“那天谢谢你。”
芳芳随后想到是在说那天给他十块钱的事,就说:“不不,你唱得很好。”
夹克男孩转头看着芳芳,两人对视着,随后他笑了一下,对着半空吐了一口烟。
也就是这一天,他们才算是真正相识了,芳芳知道了他叫李扬,也知道了他是专门在这边卖唱的歌手。
从这一天起,芳芳每天都来九眼桥看李杨唱歌,且她每次都会给他五块钱,芳芳算了一笔账,倘若每天给他十块钱,那一个月就是三百块啊,她工资才不到两千,所以就给五块吧!
其实没有给够一个月——
在给的第十一天,待李杨唱完歌,就坐在了第一排的芳芳身旁,说:为了感谢你这么多天的支持,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吧!有空不?
芳芳当即说: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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