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讲的,或许这个时候,他已经默认了小乐的存在。因为从小乐的留言中,他已经意识到,他双重人格的问题可能短时间好不了了。
“从火海中逃生后,有好心人帮助了我,在火海中,我还是被烧伤了,已经轻微毁容,再加上李泰华等人从来没想过有人会从那场大火中逃脱,所以我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会想到我是谁。
后来我好起来了,但年龄太小,沦为了乞丐,我一边行乞,一边收集证据,就那样过了五年,那时候我已经14岁。
有一天我行乞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女人,他把一块刚买的饼送给我吃,我很感动,仿佛又看到了在孤儿院的时候,经常送我们东西的无双姐。
从那时开始就和她有了交集,我不遗余力的对她好。那个时候我已经可以找到一些活儿干,不在乞讨。除了工作,收集证据准备复仇,剩下就是把我的所有积蓄都送给梅姐,对,她就是李红梅。
就那样又过了四年,也就是去年年底,我18岁。我发现自己身体出了问题,白天和晚上会变成两个不同的人。白天是个正常人,晚上是个复仇者。我也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发现这个事实,开始担心晚上的我会把我的身份暴露,那样,我近十年的努力将会白费。
我不敢再等下去了,开始策划行动。但是,好几次都失败了,和他们经常狐朋狗友一大堆相比,我的力量太单薄了。直到前段时间,我终于下定决心先对李泰华下手,和其他几人比起来,李泰华才是罪魁祸首。
每周日,李泰华都会到《英雄商务会所》玩乐,包下顶层的豪华包间,有时候只有他自己和一些女人,有时候带几个猪朋狗友一起在里面吸毒,玩女人,花样百出。对,我曾亲眼看见过,李泰华六人全部都吸毒。
因此,染上毒瘾的陪酒女不知有多少。但我并不同情她们。
这个会所就是曾经我们的孤儿院所在地,我知道这就是李泰华家的产业,我相近办法去应聘了个工作。经过几天的熟悉,我决定也和当年一样,用火烧死他,这一切就像一个轮回,我感觉这就是老天爷的安排,于是我自信满满,信心十足。
计划差点就成功了,一切都败在了一个人身上,就是我对她好了五年却从不求她给任何回报的阿梅姐——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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