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救他吗?”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北冥煜曾向她透露过,有想要将史塔克收为第二使徒的想法,如今他落难了,这时候不是好机会吗?
“史塔克的性子太高傲了,让他在恐怖组织那里磨磨有好处的。”
北冥煜嘴角弯起,笑道:“还是想想我们明天去哪玩吧,这个可比讨论嘴毒的史塔克有意思的多了。”
说到玩,东方白直接将史塔克的事情扔到了脑后,这些烦心的事情还是让男人操心吧,自己跟在他后面就行了。
拿着一本旅游攻略,东方白翻蛋满是薰衣草图片的一页,道:“普罗旺斯怎么样?他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薰衣草之地!”
“当然可以。”
北冥煜点了点头,他对薰衣草不感兴趣,不过听说普罗旺斯的葡萄酒不错,到时候可以买点尝尝。
唔,好像肥橘也很爱喝酒啊,倒是可以多买一点!
一个月后,普罗旺斯的某个地下酒庄,北冥煜让肥橘将其酿好的葡萄酒都吞进肚子里后,拍了拍他的脑袋,肥橘很熟练的嘴一张,吐出了一大堆矮人金币。
这些金币全是北冥煜他们在中土大陆屠龙以后得到的战利品,虽然一半的金币都成了龙之锁链的口粮,但剩下的仍有很多在肥橘的肚子里放着,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肥橘绝对是全世界最有钱的猫!
肥橘叼着一瓶葡萄酒坐在北冥煜的肩头,咕嘟咕嘟的喝着酒,看的北冥煜有些无语,他爱喝酒是因为酒里的杂质少,易消化,再加上酒本来就是粮食的精华所化,本身就有大量的能量,因此他才会爱喝酒的,可肥橘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喝酒纯属是喜欢酒的口味,用他的话来说,那就是酒喝起来好喝。
北冥煜猜测,肥橘喝酒应该就像是小孩喝牛奶一样,不同的酒类就是不同口味的牛奶,毕竟北冥煜也不知道噬元兽的味觉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回到酒店,北冥煜身上的斗篷自动变化成了黑色风衣,露出来了坚毅的面容。
“你和肥橘又去偷酒去了?”
穿着红纱睡衣,靠在沙发上的东方白翻看着一本时尚杂志,看到北冥煜他们从窗户里翻进来后不由翻了个白眼,自从来了普罗旺斯,这家伙就隔三差五的跑出去一趟,不知道和肥橘一起搬了多少酒庄的酒了,为此,当地已经有警察查过他们了!
“嘿嘿,没办法啊,那个酒庄的老板太顽固了,怎么说他都不肯卖,不然我也不会这样啊!”
坐到东方白身边,北冥煜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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