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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白雪有生以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餐饭。
后来,朝玮就经常来,他们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亲密得就仿佛一对情侣一般。
白雪从来不问朝玮什么时候走,只是每次他说要来的时候,她就悉心装扮,盛情款待。
终有一天,酒醉之后,她还是问出了心底的疑惑。
“朝先生,你真的不介意,跟一个落魄的人交朋友么?”
朝玮替白雪拭去眼角的水迹,用温柔又低沉的嗓音道:“白小姐,我就是从落魄中走出来的。”
白雪立时展颜一笑,她当然知道朝玮的背景,十五年前,寒门学生初初入圈,那时候的他既青涩又普通 ,谁也不会想到,不久后的将来,他就会扶摇直上,从青涩的果子,长成诱人的香甜。
他和白雪不同,他是从平凡中走来,一走走抵达鲜花和荣耀。
而白雪却是生在花团锦簇里,在无限娇宠中顺风顺水地过完了前半生。
现在白家大厦一朝倾倒,她从云端狠狠摔落,摔到了他曾经起点的位置。
“你不怕别人说你傻?”
“不怕。”
“那你不怕被我连累吗?”
“不怕。”
“可你之前,喜欢的人是路瑶。”
“……”
这一次,朝玮没有立刻回答,顿了下,他突然饮了一口酒,将打开的手机递到白雪的面前。
白雪醉得迷离,但视线却清楚地看到,路瑶即将和华霆深举行婚礼的消息。
她的心中一颤,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滋味缓缓腾上来。
朝玮乘势握住她的手,用很严肃的语气低声道:“曾经是有一份好感,不过如今我已放下,她也要嫁为人妇了,我恭喜她。”
这么说起来,他的确是喜欢过她。
白雪的心中突然有些泛酸,抽回手,她自嘲地道:“路瑶的确是个好女人,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会选择她。”
朝玮没说话,只唇角含笑,脉脉地看着她。
白雪又叹了口气,“曾经我也挺喜欢她,不过,我不配作她的朋友。连我和她的相识都是一场预谋,是因为那个控制我父亲的人,整个白家都被他捏在手里,我和父亲都是他的傀儡,那一次,要不是路瑶救我,也许我会死,那个人出手从不留情,他比魔鬼都可怕。”
朝玮还是没有吭声,他没有插嘴,也没有追问,他选择完全尊重白雪,她要讲,他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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