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繁华商议好了,两个人和离,一会儿去官府备案,然后便离开,此番通知叶兰,是要她再认真考虑一下,是跟着她走还是留叶府。
自皇登机,成立了婚姻法,对女子婚姻已经有所宽恕,以前,若想离婚,只有男休女一条解除婚姻关系,对妇女极为不公,一旦被休,妇女娘家,社会地位,那是直线下降,而婚姻法多了和离和强制判决离婚两条,和离,即经婚姻双方协商,到官府备案后,双方签定和离书,强制离婚,即达不成和离协议又想离婚一方,可到官府诉讼,由官府进行判决,强制离婚。
婚姻法规定,通过和离和强制离婚两种方法离婚妇女,社会地位不受影响,不得受外来人士岐视,其子女,亦不受影响。
乔紫不愿和人共侍一夫,而叶繁华得知叶府困境,决定承担起身为叶家少主责任,同意父亲所谓联姻,通过一晚上商议,两个人决定和离,这大概是他们之间好选择。
婚姻法刚成立时曾遭到很多男人反对,可相对,女人们极为支持,民间一度掀起了离婚热,后皇还是坚定自己选择,得知来龙去脉后,叶兰对皇表示了万分崇拜之情,心里想着日后若有机会面见皇帝,一定要好好感谢他。
趁着父母去官府备案,叶兰叫来一直侍候自己丫头,“翠竹,我还有多少银子?”
叶兰作为叶府小姐,每个月有十两银子零花,以前小兰儿从来不管账,都是丫头翠竹管,每个月领月银直接由她保管,故叶兰并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存款,她已决定和乔紫一起离开,自然是要带些银子走,不然她们母女短时间内安顿不下来,很可能饿死。
“三小姐怎么突然提起银子事了,是要买什么东西吗,让翠竹去买吧。”
“不用,你把我所有银子拿过来,全部。”叶兰严肃说道。
“喔,好,三小姐请稍等。”很翠竹就拿来了一个小箱子,“三小姐,您月银,还有平常一些赏银,翠竹都用这个箱子专门替小姐收着,每满一百两,翠竹就会去钱庄换成银票,三小姐年幼,极少花费,这些年银子都这里呢,让翠竹数数。”
这个年代,普通三口之家,一年花费不过十两白银,叶兰作为一个大户人家小姐,哪怕只是个孩子,一个月就有十两月银,这就是贫富之间差距。
翠竹是个老实丫头,虽然保管着叶兰月银,可从未有过贪私心,这亦是叶繁华和乔紫放心将小兰儿交给她侍候原因,经翠竹统计,从出生到现,叶兰私有财产竟有一万二千五百两,外加一些碎银。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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