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街出土的炭化大豆,经鉴定距今已有2600年左右,为东周时的实物,是目前出土最早的大豆。春秋时期,菽被列为五谷或九谷之一。战国是时期,菽、粟并称,居五谷、九谷之首。豆叶供蔬食时,被称为“藿羹”。
冬葵菜:《豳风·七月》:“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
六月里吃郁李和山葡萄,七月里烹葵菜煮毛豆,八月打枣,十月收稻,酿造春酒祝求长寿;七月吃瓜,八月摘葫芦,九月里捡麻子,挖些苦菜砍些烧材,好让咱农夫们吃。
苦菜、葫芦之类是普通农夫吃的,而甘美的葵菜应是当时的上等蔬菜。
在西汉昭帝时召开的盐铁会议上,有“贤良”批评士大夫们奢侈不守礼仪,造成“百姓仿效,颇踰制度”,除了吃小肥羊、乳猪、幼鸟以外,冬天常吃葵菜也赫然在其列举的种种不良现象之中。
或许因为其贵为菜蔬中的上品,又是多种礼仪中的必备菜品,葵菜在战国时代成为重要的蔬菜经济作物。
一则故事见于《史记·循吏列传》,讲鲁博士公仪休当了鲁相时如何“使食禄者不与下民争利”的。
他因为“食茹而美”,便“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家人织的好布就把家里的织布机给烧了,理由是“受大者不得取小”,还责问不理解其行为的家人“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这则故事在书中多次被当作严于律己的“贤人君子”典范来引用。既然当了大官拿了国家的俸禄就应该全心全意地为纳税的人民服务!
农民种葵菜卖钱谋生,妇女织布谋生,当官的如果不 用俸禄买葵菜和布匹而是让家人种葵、织布,那就是与农夫和织妇争利,就不是个好官。
当然,他的逻辑不是所有人都接受的,至少汉朝初年居住在长沙的轪侯夫人就有所保留,死后还要特意带上一袋葵菜种子以保证自己的葵菜供应,为两千多年后的我们揭示“葵”之谜。
葵菜经常出现在战国两汉的文献中,就连“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孔夫子在批评齐人鲍庄子时都说其“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说明人们当时对葵菜已非常熟悉和了解。
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中告诫:“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茎者勿食之……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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