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起得比天晴还早,打开房门后第一件事就是一脚把唐荒踹醒,然后留了张纸条给天晴说他带唐荒出去办事,让天晴早餐做少点,自己够吃就行。
他倒是想带两孩子去大学逛逛,但是感觉两个大男人带两个小孩漫步在大学树荫下的步行大道,总是说不出的诡异。
所以想想还是算了,天晴要想去看看大学,改天他单独带她去就好了,或者拜托让林默墨带她去逛逛。
……
唐荒一边揉着屁股,一边骂骂咧咧随着项方出了俱乐部。他就迷了,去大学找人,项方不会一个人自己去吗?非要把他唐荒吵醒?但是唐荒思来想去还是放弃头铁去质问,换了另外一个柔和的口吻:
“我说,你去会你大学里的小情人,两个人谈情说爱的事,你硬拉上我去当电灯泡干嘛?”
项方当然能听出唐荒话里的刺儿,但是他贼方儿是何许人也?就没有他应对不来的话茬:
“有时候拉着第三者一起去约会不一定就是让他当电灯泡!”
“哦?那是什么?”唐荒倒是很有兴趣听听。
项方沉吟了一会,给出了答案:
“怕两个人约会容易不自在,就拉上第三者,这样两个约会的小情人就可以一起给第三者喂喂狗粮,缓解下偶尔会尴尬的气氛。”
唐荒:“???”
他唐荒做错了什么?二十多年凭借着帅气的外表实力单身这么久,本身不去想这事吧,还挺好。可这朝阳初升的大清早不让他好好睡觉,硬是被拉出来,就是为了让他吃狗粮?这是吃狗粮这么简单吗?这特么是让他陷入过去二十年多年单身狗生活的回忆杀吧,真是造孽啊!
唐荒怕是不会知道,项方一大早恶心他的原因,就是昨天好死不死让项方想起了某年某月某日唐荒离家出走这么一件那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
两人各怀鬼胎的踏进X大的校门,项方自从在X大毕业后,还是第一次返校,嗯,已经毕业的回来看看母校,可不就是返校嘛,项方一时有点怀念起曾经的大学生活。
而唐荒并非X大的学生,自然没有那种近乡情怯之情,而是左瞅瞅右看看,寻找着清晨校园里的朝气,比如一大早就出来晨练的学妹们,那一身紧身运动装充满着青春与活力,现在也就这样能够一饱眼福的存在,才能抚慰唐荒一大早心灵被暴击的创伤。
“话说,你要找哪个情妹妹啊,你在读书的时候泡小学妹实属正常,可现在都已经是毕业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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