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妮娜笑着向伊莉点了点头,然后看向justfab的那位毛女士,开了个半认真的小玩笑,“我觉得,如果你不立刻将这条裤子投入生产的话,下个星期的节目播出后,我们就能在很多快消品牌上看到这种独特的开口设计了。”
和矜持的顶级品牌不同,快消品本就是赚个快钱,各种抄袭都不算事。而且,时尚界的抄袭本来就很难判定,三线抄二线,二线抄一线根本不算什么,大牌之间互抄也不是没有。
比如,几年前louboutin曾向法院起诉ysl抄袭他红底鞋的创意,时尚界都知道是他发明了红底鞋,但法院最终以鞋底颜色不能全作为抄袭的依据而驳回了他的申诉。
这就相当于文学界的抄袭事情,因为抄袭的字数占全文的比例不到法律规定的抄袭字数,所以抄袭不成立。于是,抄袭者继续写他雷人的剧本,拍他雷人的电视剧。
当然,现在的顶级大牌都吃一堑长一智,开始在这方面格外留心了。一旦投入了全新的设计,立刻就会去申请专利保护,以维护自己的独创权。
但天可怜见,louboutin到现在都没完成他的红底鞋专利申请呢——他申请得实在太晚了,时尚界“借鉴”了红底鞋创意的不知凡几,这种设计已经遍地都是,很难专利独享了。所以,在ysl之后,同样坐上louboutin被告席的zara,照样没被法院判处侵权。
就像五十年前的超短裙,如果奎恩特(如果她还活着的话)现在跑出来去申请超短裙的专利,那也会同样困难——时间过去了这么久,超短裙到处都是,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是你最初设计的呢?更别说,这种泛滥的设计早已成为各品牌时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品牌们绝对不会愿意让出这块蛋糕的。它们绝对会尽弃前嫌,不顾一切地使用它们的利益链阻止超短裙的专利申请。
“我会好好考虑的。”毛女士对妮娜笑了笑,然后看向伊莉,“我也很喜欢你的这款设计,这两件单品绝对会大卖的。上衣很清新,裤子很活泼,特别是这个背带让我眼前一亮。当然,那些别致的小细节,不那么夸张的露脐,稍显可爱的露腿,都是日常穿着中很适合的元素。”
毛女士看了看阿什莉的设计,又看了看伊莉的设计,在心里对阿什莉摇了摇头——阿什莉的设计很不错,特别是那件金色皮夹克,她非常喜欢,但阿什莉做的另外两件单品,那件小背心和超短裙,这位时尚总监也认为没什么创意。
那身衣服看上去实在过于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