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操场吧,我们学校不是有两个操场吗?”
我靠!
林默筝还真把这件事忘了!
没错,为了给学生们提供充分的活动空间,他们学校设置了两个操场,军训自然也分成两个场地,前一世的自己完全没有关注过这一点……
“那,一到十班就是在这边,剩下的在那边?”
“是吧。”
我去……
这要是在同一个操场自己还能抽空去看他一眼,现在却换成了两个……
虽说这件事也不必操之过急,他们却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有见面,林默筝很愿意承认自己……有些想他……
对已经经历过大学军训的林默筝来说,最开始这半天的训练就很不值一提了,他们放学的时间也很早,留下大量的休息时间。
习惯忙碌的他还真不太适应这大段的空闲,却也没有积极地给自己找点事做,他的人生并没有什么遗憾,虽然成绩从没有登峰造极过,却也考上了出类拔萃的高中和鼎鼎有名的大学,之后出国留学六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份心仪的工作,他对那三十多年的经历十分满意。
所以这一世需要他实现的目标还真就是初中开始追求小光……
那就用不着强求,让自己轻松一点吧,像某部电视剧说的,“他都辛苦那么多年了就不能享受享受吗”。
不过让他并没有想到的是,当天晚上在用播放器看电影时,一旁的通讯机里却收到一条群消息:“哇,我们班那个叫宋启光的男生长得可好看了呢!”
他连忙拿过通讯机,这是他的小学班级群,发言的是一个叫程景玥的女生,在初中正是他同校十三班的学生,和小光一个班!
她说完这句话又发出一张照片,正是眼下年仅十二岁的小光!
虽说林默筝也不是没看过男神这一时期的照片,但他那时已是三十一岁的青年,不像现在同样只有十二岁。照片应该是那女生悄悄拍的,小光并没有看向镜头,在他身后是阳光明媚的操场,正是下午军训时间。
林默筝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情人眼”,可他当真觉得这是一个比太阳更炫目的男孩。
不知道那时的光线会不会刺眼,男孩的眉头却是平滑舒展,面带微笑,现在还没有发下校服,他穿着正常的套头短袖和短裤,别提多么青春洋溢。
只有十二岁的面庞自然没有成年人的成熟硬朗,反而稚气满满,男孩的皮肤是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的吹弹可破,像新鲜的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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