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会议桌上那般剑拔弩张,不是私下油嘴滑舌,而是人模狗样诙谐幽默地和学生们交流着。
周墨则退到另外一个角落,姿态好整以暇地靠着墙,闲闲地看着卓正发挥。听到他讲起两人大学时期好玩的趣事,也会扬起嘴角轻晒一声。
直到问答环节,他才重新回到讲台中央。
刚开始底下的学生也不敢太放肆,提问着关于法律的知识。
“周律师想请教一下,”一个男生被点名后问,起身问道,“质权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以及质权的设立和生效,能麻烦您解释一下这四者之间的关系吗?”
周墨从卓正手中接过话筒,从置裕如地开口,“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这两个问题,我相信课本上写的很清楚,如果你下周要参加法考,这点基础概念还需要我来解释——”
他本要说,建议对方换个专业,法律看你不适合他。
可被身边的人暗戳戳地踢了一脚。
周墨侧头冷冷地睨了卓正一眼,随即换上一脸温淡耐心的表情,“关于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可能少部分同学理解起来会有歧义。前者动产质权以交付设立,而权利质权则以为权利凭证或事登记而设立。生效则于转移质物之时生效。”
在台下大部分的学生听来,周墨解释的逻辑通顺简单易懂。
有人发出恍然大悟的感叹,有人奋笔疾书记着笔记,而更多人则是拿着手机,放大着周墨的脸全程都在录像录音。
整个阶梯教室,怕也只有坐在角落的樊月,一脸懵逼皱着眉头,脑子里冒着n个问号。
动产质权?交付设立?周墨这说了个什么玩意?
有一句名言,大概说的是,书上的字我都懂,可是连成一句话我就不懂了。
但此刻的樊月,她很想好学地拿出手机百度一下,可发现别说一个词了,她连一个字都没听懂,这叫她如何好学?
好在接下来,因为有人热了场问起职场的问题,卓正对问题基本来者不拒,讲座的问答环节逐渐活络起来。
后来还有人大着胆子问起了周正作为红圈所的录取和薪资待遇。
“听说实习生做的都是杂事而且经常加班?都特别累”
许久未发言的周墨开口,“加班我不清楚,但我相信各行各业的实习生,都是从最基础的业务做起。我只能说,做实习律师,比备战法考累。”
又有人问,“周正在审核简历的时候,最看重应聘人的什么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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