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漂亮,一身白色的休闲西装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头发高高的盘起,整个人干练又有气质。
他的阿欢就该这么美。
宁越低头,对比了对比自己,一身从某宝上买来的便宜货,穿的都有些年头了。
再看看旁边装修的高大上的岩雀咖啡馆,他都羞愧的不敢走进去。
宁越这才意识到,自己和林郁欢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八年仿佛就是上天开了个玩笑,让他一个穷小子见到林郁欢这个落魄的贵族女,让他产生了原本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的奢望。
但是现在物归原主,林郁欢又回到了高高在上,让他高不可攀的位置,而他的心也空了那么一节。
既然无法拥有,当初又为何让他相遇呢。
“哥?”
林郁欢见宁越没有反应又叫了一声,朝他走进。
“阿欢。”
宁越见林郁欢走进,有些举足无措,竟然有种想要后退的冲动。
他怕自己身上的泥土会弄脏林郁欢的衣服。
而林郁欢也发现了宁越的自卑。
的确,他们现在不一样了,不再是窝在那个小平房里面一起吃餐锅包肉就能很快乐的两个人了。
她有自己想要做和必须做的事情,她不能忘记林家的冤屈等着她去洗刷,她不能忘记陆沉衡和云湘两个人害得她家破人亡。
她更不能忘记自己那个还未出世的孩子。
像宁越这种没有背景没有实力也没有公司的人,根本没有必要交往。
但是宁越这八年对她的情意都是真真切切的。
她的身体不好,经常发烧,宁越每每都会半夜带着她去小诊所挂水,就算是下大雨,也不会放任她生病不管。
平常家里穷,不舍的吃肉,每次买肉的时候,宁越一定会说自己不喜欢吃肉,然后把一大半都夹到她的碗里。
就算她被陆沉衡囚禁,宁越宁愿被打断腿,弄下眼睛,都要救她出来。
相比林琛为了家族利益就可以抛弃她于不顾,宁越对她的情意虽然莽,但是要真切的多。
想到这里,林郁欢上前,像往常一样挽起宁越的胳膊,不让他觉得自卑。
他们本就是一家人。
“哥,你怎么来这里了?”
林郁欢也疑惑宁越为什么会知道她的行踪,本来两个人少联系,相安无事过一辈子也好。
“你给我发信息了,说要和陆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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