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可是毁掉别人一辈子的卑劣行径就算不出一丝型,也不应该如此了事。
至少苏宁还记得,当互联网时代到来,人们可以更方便的了解其他人的想法之时,他会经常在网上看到某些这次事件的评论里,有老百姓怒不可遏地指出,应该给予犯罪者以死刑!
他们并不是某些律师嘴里那些不知法不懂法的村民,相反基本的法律素养,在多年的普法工作之后,已经出现在绝大多数公民的内心之中。但他们却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依然怒不可遏地发出了这样的呼号原因,当然不会有其他的,就是因为他们平时所接受的社会文化和道德价值观不容许自己在如此卑劣的判罚面前袖手旁观。
可是既然一个国家当中有如此之高的频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法律的宣判不像这个国家的道德文化靠拢呢?因为有些人就是西方价值体系的狗奴才!
苏宁这个二半吊子的高等知识分子并不想做那样的狗奴才,也不认为那样的狗奴才能够引领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因为他们制定的法律就不符合人们的普遍认知,虽然他们可以通过教育手段给更多的人进行洗脑,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并不成功,教育体系随之而成为,整个国民,各个阶层都在攻击的重大社会弊病之一。至少在苏宁离开那个时空,来到东汉末年的时候,教育领域的各种问题已经成为和高房价一样的社会弊病。
所以苏宁必须要在自己的体系之内,推行严格的法律,其周密的程度的确与秦朝不相上下,而且其是非的标准,也更加参考了古人的想法,虽然,没有采取惨烈的肉刑,但是,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并没有因此而被姑息,相反,各种具有教育色彩的处罚方。频繁的出现在他制定的法律当中。想社区劳动这种事情绝对不是西方人的首创,因为他康采恩可以让那群罪犯们,在地广人稀的西北大漠当中,完成足够让他们记忆深刻的劳动改造。
包括后世建国多年之后,依旧有盗猎现象,普遍出现的可可西里一带,都是那些罪犯们的重点发配地区。
再怎么说,苏宁使用的也是一套类似于宋朝的行政制度,既然如此,牢城营这种经典的套路就不应该被他有选择的忽略掉。
苏宁在这方面的决心非常之大,至少,他已经准备好了应对东方诸侯们的各种言语讽刺。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给他带来第一声志文的竟然不是那些饱学的儒者们,而是一名在过去的战场上小有声名的战将。
再次经过半个月的旅途之后,韩某人和潘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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