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自己算是活下来了,殷不亏感觉无比庆幸。看了看地上的血迹,推测距离自己昏迷不会太久,撑死了也就一两天。只要赵小雨能在第一时间躲起来,现在去救她应该还来得及。
想到这殷不亏也不再躺在地上了,劲直站起了身子。
怎么回事?衣服大了,裤子小了,还有这他娘的凹凸曼计时器是什么鬼!直到此时殷不亏才感受到了自己身体的异变。
再看看手上那锋锐的指甲,卧槽,我这是变成丧尸了?突然反应过来的殷不亏吓了一跳。手指下意识的摸了摸牙。嗯?不对,牙没变,而且再仔细看的话,指甲上也没丧尸那种紫色光芒。所以说是半人半丧尸?
只是不知道如果有人被自己抓伤,会怎么样,下次逮到陆九这混蛋,一定拿他试试,居然敢偷小爷的望舒剑和背包。
想到自己辛辛苦苦磨了2个多小时的望舒剑,被陆九这小子拿走了,殷不亏就是一阵来气,手下意识得握紧了拳头,锤在了身旁的一张木桌上。
只听见“嘭”得一声,木桌碎了。看见地上四分五裂的木块,殷不亏自己都惊呆了。“这,这,这就成了武林高手了?”
紧接着却哭了起来。“陆九啊!你这个挨千刀的,小爷好不容易成为武林高手了,从此除魔天地间,仗剑诛妖邪。你个挨千刀的偷了我的神兵望舒剑啊!”
不得不承认,殷不亏的脑回路确实非一般人能比,这思维跳跃跟不上他节奏啊,也怪不得作为一个售楼小哥,他的业绩这么差。
用了几分钟平静了下思绪,殷不亏总算弄明白了。自己身体的异变想来是昏迷那一刻吃的东西。看过无数网络小说的殷不亏立马就想到了脑核。低头一看,果不其然,此刻自己脚下的不正是那颗食人魔的头颅么?
似乎想到了什么,殷不亏的眼神立马在游乐场里扫视了一圈。他清楚地记得,地上的脑袋应该是陆九削下来的,而自己当时只切进了一半,也就是说,还有一颗脑袋连在食人魔身体上。
果然三步开外的位置上,那个少了一颗脑袋的双头食人魔静静地躺在地上。殷不亏二话不说,走了过去,拿出怀里的藏水果刀,就开始挖了起来。
嗯,这块是脑浆,这个是眼球,这个是马赛克……终于,一颗血红色晶体被殷不亏挖了出来。
看到这个,殷不亏顿时兴奋不已,很显然,这就是自己力量的源泉。于是殷不亏立马用不远处的饮水机把晶核上的血污洗了洗,一口吞了下去。
血红色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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