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九晚五,每周休一天,待遇一般。
C公司离
得不远不近的,高压工作,时间无保障,待遇最好。
谢知非的意见当然是B公司,毕竟工作轻松,待遇虽然不高,但是刚好适合我发展副业。
“家里有一个996就够了,要不然咱俩连见面的时间都没有。”
见我迟疑,他有些急。
“你看啊,B公司朝五晚九给了你足够的时间来运营你的,那你的公众号怎么办,你不管你的粉丝了?”
理由充沛,有理有据。
我说不出反驳的话了,尽管心里还是为C公司的待遇而举棋不定,说到底我还是俗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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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最终,我哪一个都没有选。
我原本打算听谢知非的,去B公司,正准备给HR答复的时候,我之前实习的杂志社同事小七辞职了,准备单干。
可能是看了我自怨自艾的朋友圈,打算邀我入伙。
短视频创作,坦白说,我很心动,这是我觎了很久的板块,前景很好,但这不是我擅长的方面。
踌躇了一会,还是决定去尝试一下,朝九晚五,公式化的工作模式,一点也不吸引我。
纠结了很久,还是直接把这件事告诉谢知非。
他倒是很支持,虽然有一些小意见。
“你这哪是和我商量,明明是直接通知我,我能说什么吗?”
一听,我立刻好声好气的哄着他,把他的毛理顺了才敢小声嘀咕着“总比不通知要好吧。”
没想到后来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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