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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至今记得那天晚上倒在血泊里的女人和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男人。分明是格外血腥的场景,我心里却莫名的平静。
真冷血啊,我想。
我是进屋以后当着他的面报的警,他并没有试图阻止我,只是嗤笑了一声。
“草、真他娘的SB女人,竟然敢背着老子偷人。”
我不知道他这句话到底是对我说的还是对他自己说的,我没有回答他。
我只知道从我记事起,他做的唯一一件像父亲的事,大概就是那天晚上没有让我跟我妈躺在一起。
茶几上的菜刀像是被血水浸泡过一样,闪着诡异的血光。
星星点点的血渍溅在盛满水的玻璃水杯上,在水的波光下竟意外的有些好看,如同盛开在水中的红莲一样令人惊艳。
我藏不住心中的恶意,拿起手机拍下了一张照片。照片定格了那把杀死我母亲的菜刀和茶几上的水杯,就像是定格了我生活在这个家中昏沉阴暗的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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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警局出来以后就被安排进了孤儿院,那年我十五岁,并没有所谓的亲戚愿意收养我。
孤儿院里大部分都是未满十岁的小孩,却也有不少和我同龄的未成年,只不过他们多数残疾,少数性格怪僻。
毕竟没有几个人愿意收养身心不健全的小孩不是么?
相比起他们我是幸运的,至少我还能去上学。
因为成绩优异以及家庭原因,学校免除了我的学费及学杂费,就连生活费我都不用担心,奖学金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但我忘了,我那个所谓的父亲入狱了,他的债主肯定会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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