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世界,混血种应该以自己体内的异族血脉而感到骄傲才对,当然了,普通人或者说纯血人类怎么想就不知道了。但任何人都不能否认混血种在天赋上要比纯血人类要高,抵达顶峰的难度比纯血人类要低很多。
显然龙沐并没有发现这个世界的混血种属于那种小部分的,虽然也以自身拥有龙血而自豪,但同时也厌恶着龙血,拒绝向龙族俯首称臣,要推翻龙族的统治,将龙族灭杀在历史长河之中。
既然又新收了一个小弟,诺诺本应该带着龙沐去见她的头号小弟的路明非的,但为了逃脱凯撒的追踪,给凯撒增加游戏难度,诺诺在‘离队出走’什么都没带,钱还是管一个住在北京的备用小弟借的,而诺诺并没有记别人电话号码的习惯,所以她不知道路明非在哪。
既然去找小弟介绍新小弟的计划没有了,那就随便走走吧,正好龙沐对这里也是人生地不熟的。
“真是可怜的孩子呢,住在北京,结果比我这个美国长大的对北京还要陌生。”诺诺在心中又一次暗暗的可怜龙沐。毕竟龙沐是在北京出现的,这么大个孩子应该不可能跑得太远吧。(在中国。隔壁那些几岁大就一个人去坐新干线拜师的、找女朋友的请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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