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享有所有人的尊崇和畏惧!”玛兰慕儿抬脚上车,感觉脚步轻如絮,飘飘逸逸。
当天晚上,玛兰慕儿睡在官驿客栈,没有如昨日一样报怨客栈的饭菜难吃、床铺潮湿、床褥有臭虫,等等。
第二天清早,玛兰慕儿便早早起床上路。现在,她是如此急切地要去看看伟大的帝都天市垣,不用说,还有那里的繁华街市,以及只有她才知道的可能在某处等待着她的英俊王子。
翻过萨艾特拉山,沿着青铜大道继续往东走,是一片平坦的农田,阡陌纵横,炊烟袅袅,鸡犬之声相闻,高大的枫香树和合欢树之间,有各种美丽的花草和蔬菜,姹紫嫣红,一副农家世外桃源美景。
“这是烈山家族世子、梅什利城主烈山银的封地;紧挨着的是他的兄长烈山金、阿拉罕城主封地。他们的父亲康王烈山辉与你外爷爷烈山照是亲兄弟。康王在822年榆枫族叛乱时腿部受伤。”
老奴玛兰之河继续着一路东行最重要的工作,将繁复的大徽王朝主要家族谱系一古脑地灌输给玛兰慕儿。
“烈山金、烈山银是皇后烈山尔容的堂弟,作战勇敢,骁勇非凡。嗯,也是你娘亲的堂弟。是你的堂叔。”
玛兰慕儿心情大好,看向外面平坦的农田,面露羡慕:“这么美的平原,比我们南蜀山间盆地宽广,为什么他们不种桑养蚕呢?却种些只能看不能吃的花呀树的。多可惜呀。”
“有我们南蜀种桑养蚕,中土就不用再做这些苦活。这些鲜花每天早晨采下来,快马送进皇宫;这里的神树,每个月月首,都会被送往皇宫,这里的人都骄傲的称自己是皇城的奴仆。”
“皇城的奴仆?不如说是皇城的半个主子吧?”玛兰慕儿望着远处的一栋灰色尖顶城堡,那叫梅什利城主的人,按宗谱来说应是她的堂叔,他们有同一位伟大的叫做烈山云雷的大将军祖爷爷。
可是,这些高居帝国首都的人从来没有和她家来往过,而她也仅略有所闻。从她懂事起她便知道,在天市垣她有强大的母族,但人家不喜见自己,而自己也从未被召见过。
因为她有一位曾经叛国的爷爷,她的娘亲又是烈山氏的庶出女儿,所有的一切加在她身上,成为她逃避不了阶级烙印,如同铁烙贱民一样耻辱。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以我为荣,而不是现在这样以我为耻。玛兰慕儿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古怪笑容。
(备注①:十尺五寸,一尺约为16.95厘米,十尺五寸约合今178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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