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及《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时,首次使用“语文”作为学科名称,用来取代当时的学和中学“国文”。1950年,由国家出版总署编审局编写出版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学课本时,统一名为“语文”,并在初中语文教材的“编辑大意”里作了如下明(学教材中也有大致相同的陈述):出来的是语言,写出来的是文章,文章依据语言,“语”和“文”是分不开的。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话、阅读、写作四项,简称为:“听读写“。因此,这套课本不再用“国文”或“国语”的旧名称,改称“语文课本”。除了综合“国语”“国文”不复偏指的意图外,“国文”“国语”改为“语文”的原因还有:第一,改朝换代的政治原因,“国”容易让人想到国民党,所以“国币”“国会”“国语”“国乐”“国术”“国军”等一律不允许再继续用了。第二,不再讲文言文,所以中学的“国文”和学的“国语”不再有区别,合二为一。第三,40年代末的文化思潮正处于将废除汉字作为国策、追求世界文字统一的狂热误区中(去国别或族称)。1950年8月1日,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及中等学校暂行校历(草案)令》的公布,一个崭新的学科名——语文,正式开始使用。除1956年3月19日至1958年3月8日语文被分设为汉语和文学两科间隔两年,一直沿用,已经60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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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
叶圣陶先生在给友饶信中追溯了“语文”的一个由来:“语文”一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学课本之时。此前中学称“国文”,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原意如是,兹承询及,特以奉告。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虽叶圣陶先生有此,但并未得到学界普遍认同,对“语文”各自阐释的现象一直延续至今。要使语文教育走出“少慢差费”泥淖,应实事求是理性思维,抽薪止沸,必须对“语文”这个概念作出科学的辨证,也有必要总结成功的最根本经验,上升到理论,并取得共识,彻底厘清语文学科基础理论的这一问题。有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就不至于徘徊不前,所以“语文”必须解释。(引用自《陈金海:释“语文”》)需要指出的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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