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真没见过这样冥顽不灵的人。
但欢子当然没有听她妈的话。
她还是赔偿了那些受害者的钱。
欢子说,就算是不为了给母亲减刑,也是为了那些受害者着想。
他们是无辜的。
然后,本来积极赔偿能够减刑的欢子妈,因为态度恶劣,所以没减多少。
她是一边骂着欢子败家子,一边被法警推走的。
她去服刑了。
欢子再也没有去看过她。
因为她已经做得仁至义尽。
从此,她们真的就是陌生人了。
知道了这些,我沉默了一下。
然后评价道,之前我觉得,欢子是她妈的奴隶。
但现在我明白了。
其实欢子妈本身也是奴隶。
她是金钱的奴隶。
……
省城。
算起来,我离开省城已经快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可以说是波澜壮阔、石破天惊。
我经历了抢劫、诈骗、传肖、赌石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情。
又再一次与温绍年擦身而过。
同时也成就了一段有情人的终成眷属。
当然,我离开时,身家十几万。
再回来时,身家已经到了3000万。
在省城的车站,我们暂时分手。
我要回到城中村。
而陈建英、欢子和于小利三人,也有他们自己的事业。
就像是于小利说的那样。
他们打算拿这160万当作资本,开一家建筑公司。
把之前的工友都找回来,继续在省城做建筑的生意。
新公司,于小利是大股东,占60%的股份。
陈建英是小股东,占40%的股份。
这是很合理的分配方案。
因为本质上,陈建英的本钱也是于小利挣的。
他又懂建筑。
所以他当大股东,成为公司的主事人,陈建英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而欢子,因为有会计经验,所以自然成为了新公司的会计。
而我,则是回到了落别多时的城中村。
看到熟悉的街景,我不由得有些感慨。
我没有家乡。
逃出来后,辗转了很多个地方。
但其实,哪里都没有住的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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