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辛炎,还是安德森,都没有想避让对方的想法,双方甚至连招呼都没有打一下,便直接开打。
“这才是我想要的战斗!”
安德森骑在一只巨大的魔鹰身上,他的身形硕大如小山,手中高举着一杆硕大无朋的长枪,长枪的枪头犹如破城锥一样尖锐而巨大,在枪头之下垂着一长串血色红缨,散发着妖异的红光。
按照天猎部的传统,每格杀一名不弱于自己的对手,都要取对方的心血,炼成一抹血缨。
安德森嗜血好杀,最喜欢的事就是挑战高手,然后打败他们。这些年来,死在他手上的强者有多少个,连他自己也数不清。
不过,自从突破震天阶,触到降龙阶后,安德森的枪头却只增加了三缕血缨。
不是他修身养性,不再嗜血,而实在是降龙阶的对手实在不好找,就是遇到了也很难杀得了。
但凡修为到了降龙阶境界的高手,无一不是各大势力的最核心的力量,轻易不会出手,更不要说像是那些愣头青一般,动不动就冲锋陷阵,与人单打独斗了。
要杀掉一个降龙阶以上的高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安德森是幸运的,他赶了这场妖魔修之间大战。
在这场战争之中,安德森如鱼得水,杀人如麻,光是死在他手上的大乘阶以上高手就有十多个。
只是那些被他格杀的大乘实在是太弱了,根本没有资格化为一缕血缨挂在他的枪头。
在安德森看来,只有像辛炎这般强大得让人着迷的对手,才配与他一战。
一时间,什么袭扰迟滞,什么儿女情长,统统被安德森抛在了脑后。
在此刻,安德森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用枪把辛炎挑下座骑,然后刺出他的心血,凝成一缕血缨,挂在自己的枪头。
“擒贼先擒王!”
安德森盯上了辛炎,辛炎也盯上了安德森。
要击败像天猎部这样彪悍勇猛的战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杀掉对方最勇武的强者。
要想在万军之中杀掉对方的首领,即便是强如辛炎,也绝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情。
可是让辛炎没有想到的是,世间还有这样的家伙。
身为一军统帅,居然亲自带头冲锋。
不过,辛炎并没有因此而生出轻视之意。
敢这么干的,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强者中的强者。
若是没有绝对的实力和信心,对方绝不敢这么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