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依法在本法院进行庭审,双方充分交换意见,因案件存在偏移,公诉席申请修改诉书,经由合议庭讨论,宣布休庭。」
「休庭後,公诉席递交诉书,本院依法於11月3日,第一法庭就本案进行重新审理。」
说着。
吕广微微一顿,扭头看向公诉席,缓缓道:「现在。」
「请公诉席重新宣读诉书。」
话落的刹那整个第一法庭,所有人屏息凝神,视线投向公诉席,拳头不自觉紧攥。
公诉席中。
检察官郑通微微定了定心神,接着站起身,看着手中的文件材料,缓缓道:「审判长,我是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此案,由我担任案件公诉人。」
「休庭期间,我方修改诉书,接下来,我将宣读针对犯罪嫌疑人犯罪一事,修改後的指控诉书。」
说着。
郑通微微一顿,眉头凝起,喉咙微微一滚,沉声道:「案件被告人「赵瑞」,性别男,年龄26岁,出生於海城江浦区..
」
「於2003年,9月24日,在海城江浦区,因口角矛盾致使激情杀人,将路人王平以车祸的形式将其撞至身亡,随後驾车逃窜。」
「在此之前,双方并不相识,仅是因口角矛盾!」
「其行为,明确构成《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这是第一个罪行。
仅杀一人的【故意杀人罪】,其次是....
说到这。
公诉人郑通忽的一顿,旋即话锋一转,声音高昂道:「在逃窜期间!被告人赵瑞」存在吸毒驾车,即「毒驾」的重大嫌疑!由此,办案警方推测,在案发过程中,被告人有极大概率携带毒品海洛因」。
「且,逃窜过程致使在阳灿幼儿园」附近发生车祸,构成一死三重伤,五轻伤的严重後果!」
「事故发生後。」
「被告人赵瑞并未参与紧急抢救,错过黄金抢救时间,而是再次逃窜。」
「又於当天下午6点45分,将毒品海洛因」,在明知接收人孙蕊为「毒贩」的前提下,将毒品转交给对方。」
「经查实,主犯孙蕊,将毒品偷偷掺进酒水,隐瞒毒品事实,让无辜路人在不知情喝下」。」
「综上所述,被告人赵瑞」,明确构成......」
「《刑法》第115条第一款【危害公共安全罪】,以毒驾形式施行贩毒目的」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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