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身上,但这会令他感到很不舒服了。
除非,董芬愿意给石头签合同,且还愿意不让他负责另一个孩子的官司。
至於该如何促成...
徐德自然是有他的办法的!
「好,辛苦丁律师了。」
徐德清点一下手里的文件,旋即点点头。
丁岩脸上露出一抹淡笑,恭维了一句道:「徐主任辛苦了。」
两人商业互捧了片刻。
一侧。
原本王福伟还等着徐德请他们签合同呢。
结果等了半响,对方却是理会他们的意思都没有,眼见徐德要将合同放进公文包,王福伟顿时坐不住了。
「等等。」
「六方受害者,我还没签呢,我没签啊!」
王福伟憋了半响,实在是忍不住了站起身说道。
听到动静,徐德难得抬头瞥了他们一眼,笑道:「王先生,董女士,咱们就不必签了。」
「毕竟,二位先前已经对我方的职业能力产生了极高的质疑,我想,为了避免後续出异议,彼此间还是放弃合作共识的好。
什麽意思?
不签?不跟他们签民诉代理!?
这下。
王福伟整个人有点傻眼,什麽叫,一共六方人,对方跟其余五方都签了合同,但就剩自己一个?
「我...我是受害者家属,怎麽能不签!?」王福伟含糊不清道。
董芬也是急忙补了一句道:「是啊,这哪能漏人上法庭的..
「」
听到这话。
徐德笑了。
说实话,绝大多数人没考虑过一个问题。
那便是...正常的【刑事附带民诉案件】,被害人只有一方,那麽律师接取了就可以上法庭。
但,如果说,被害人有许多呢?
比如说死了三个互相不认识的,那麽,难道你必须与三个死者的家属都签署合同,然後才能上法庭?单签一个或者两个,无法登庭候审!?
不。
实际上签署数量,并不影响你是否能上法庭。
就本案而言。
一共六方受害者,徐德只签五方,完全可以出现在刑事庭审上,随後为这五方委托人争取民事利益!
至於董芬王福伟?
对方自己想办法去,跟徐德没关系。
所以..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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