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结构的回执。
这麽一看。
审判长赵忠有些迟疑住。
回执报告上,只描述了这玩意存在什麽装置,没有以枪的角度说不存在什麽。
因此,他们一开始还没注意到,但经过徐德这麽一赤裸裸的提醒。
眼下再看......
回执报告上...还真没一个存在‘扳机装置’的字眼!
“异议!”
公诉席中。
此刻。
检察官梁秉信,好似是被什麽欺骗了一样,他脸色微红,表情却十分严肃,此时屏息凝神,将心沉到了谷底,沉声说道:
“审判长。”
“依据《东国人民枪支管理法》第46条规定。”
“有关枪械鉴定中,没有任何一条说明,一个器具是以是否存在‘击发装置’进行裁定是否为枪的!”
还是那句话。
民间手艺人多。
你设置的鉴定标准越是繁杂,越是细节,那麽,手艺人就越是高兴。
电击击发装置这种玩意,哪怕是2003年都有。
你写具备击发装置才算枪,而电击击发也算?
气枪了解一下!
所以,为了保守起见,便直接从‘类型’上一刀切,包含的东西就那三样。
不过。
徐德听到这话,却是一脸不耐的开口道:
“公诉方,请你方注意庭审纪律!”
众所周知,徐德向来遵纪守法。
这怎麽一个个的偏要在自己说话的时候打断?
哪怕是检察官也不能这麽干!
“如若公诉方再扰乱秩序,那我方......”徐德顿了顿,刚想说将其逐出法庭,但意识到对方身份後,便说不出了。
为什麽?
因为法庭没有驱逐公诉方这一说法。
是的。
法官最多可以让证人、律师、当事人回避,却不能让公诉人回避。
徐德想了想,索性收敛语气,语气十分大方的开口道:
“那我方,将会对你方表达强烈的不满!”
表达出来有没有用你别管。
反正说肯定是得说的!
不过此时。
公诉席却是没闲心理会徐德的意见了。
检察官梁秉信,此时呼吸稍稍急促,大脑中快速思索,转瞬间,便想到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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