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身安全的形式获取钱财!”
“综上所述。”
律师王燕微微一顿,紧接着,眸子一凝,没说完的话脱口而出。
“我方委托人认为。”
“被告嫌疑人李某,明显触犯《刑事》第263条‘抢劫罪’!”
“即:2003年,5月1日,李某持枪於海城市中心,闹市街区金兰步行街,对案件受害者魏田持械抢劫,最终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抢...
抢劫?
持枪抢劫致人死亡!?
话落的刹那,整个现场顿时错愕,听审席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不是激情杀人吗?怎麽又扯到抢劫上了......”
“这能算抢劫?”
“说的难听点,一个没了一条腿的残废,能抢劫数人?不是,他怎麽敢说的?”
“不对不对...等等,我想了一下,这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
听审席中,轰然爆发出一股小声的骚动,众人交头接耳,眼神中满是诧异之色。
说实话。
能进入这起案子旁听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素质自然不用说。
可即便如此,却依旧会出现骚动...足以可见,原告方的话语引起了众人多大的震惊!
此刻。
先前央媒的青年摄影师在下方坐不住了,他扭头看向身侧的女记者。
沉声开口道:
“孙姐。”
“抢劫?不对,那26w不是保单的交易吗?保单是非法取得,理论上...被告人是在索取自己的钱财才对,这怎麽算得上是抢劫!?”
“至多,也只会被划分到‘追债过激,随即激情杀人’的分类中才对。”
“这和抢劫有什麽关系!?”
身侧的央媒记者孙姐,此时眸光微微闪烁,流露出些许思索神色。
良久後,孙姐微微一顿,思绪想通,脸上流露出些震惊,语气低沉道:
“我明白了。”
“还记得原告方,一开始说的是什麽吗?”
青年摄影师微微一顿,旋即迟疑起来,脑海中开始回忆。
王燕一开始说什麽了?
是保单案已判!
保险公司没有任何过错!
换句话说......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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