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师。”
“刚才那就是我说的‘枪’,而我,也对你开了枪。”
“那麽,你是不是被枪击了?”
“我是不是也需要被警方逮捕,判我一个非法持枪罪,以及枪击他人的罪责?”
林月微微一顿,旋即明白对方意思。
法律对一个东西的判定,判定这究竟是什麽玩意,是有一套明确的客观标准的。
个人主观上的意识判定,无法影响客观标准。
比如。
你比了个‘7’字,你主观上说这是枪,那麽,这真的算枪?自然不算。
同理。
如果你自己手搓了一把枪,用这玩意打死了人,那麽,你主观意识说这不是枪是一个烧火棍,难道法律就会认定你用烧火棍打死了人?
不会!
总的来说。
“凶器的判定,是看客观司法标准的。”
徐德开口道:
“而不是凶器持有人的主观描述!”
“所以,哪怕凶器是李杰自己亲自造的,但.......”
说到这。
他微微一顿,双手一摊,摇头道:
“他就是一钳工,他还能比我懂搓出来的是什麽?”
虽然凶器是李杰搓的,但没徐德懂搓的是什麽.......
话落的刹那。
周围三人陷入良久的沉默,张了张嘴,显得欲言又止,但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良久。
还是身侧的钱昊思索片刻,这才缓缓说道:
“徐律师您说的确实没问题,凶器是靠客观标准判定,而不是人的主观思维定义。”
“但.......”
“从客观标准来看,涉案凶器,依旧是一柄货真价实的枪!”
钱昊深吸一口气,他决定不再摸鱼了,而是脑子一动。
下一秒。
有关《枪支管理法》的法例就出现在脑子里。
钱昊稍稍检索,旋即缓缓开口道:
“枪械的判定是比较严谨的。”
“一般来说,是从三方面来鉴定一个东西究竟是不是枪。”
说着。
他伸出三根手指,再次说道:
“分别是:动力、结构、威力;这三者必须同时满足。”
“其中,动力指的是,器械内存在可使用火药、压缩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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