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主人在哪?”
问完这三个问题,郭大意并没有站在原地干等对方的回答。
她一边说,一边将手指捅进了刚刚的枪伤处。
这把枪的威力确实不大,加上距离有些远,铅弹穿透了外套之后,只是浅浅地卡在了她的肌肉里。
郭大意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她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顺着那个往外渗血的伤口,十分随意地探了进去。
这动作看起来就像是在口袋里找一块硬币一样自然。
虽然周念嘉知道郭大意的恢复能力很强,但徒手在自己身上挖子弹,这场面看着还是有点让人难以接受。
郭大意的手指在伤口里摸索了两下,然后两根手指一捏,直接将子弹扣了出来。
“当啷”一声。
一颗沾着血的变形铅弹被她随手扔在了脚边的碎石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做完这一切,郭大意随意地拍了拍手。
随后,她肩膀上那个原本还在流血的窟窿,肌肉组织开始迅速收缩。
粉红色的肉芽疯狂生长,互相交织。
短短几秒钟的时间。
那个伤口就完全消失了,连一道疤痕都没有留下。
只剩下外套上的那个弹孔,证明刚才这里确实中过一枪。
这是郭大意作为移动抗体血库的基本操作。
只要不是致命伤或者被瞬间爆头,这种皮肉伤对她来说,愈合速度快得惊人。
看到这一幕。
躲在断墙阴影里的那个人,彻底呆住了。
防毒面具后面的呼吸声变得急促起来。
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废土世界,人受了伤如果不及时处理,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划伤,都有可能因为感染变异病毒而丧命。
而眼前这个女人,中了一枪,自己把子弹抠出来,伤口一秒钟就长好了。
这还是人吗?
这简直比他们见过的所有怪物还要离谱。
那个枪手显然也意识到,自己手里这把破猎枪,对眼前这两个人来说,跟烧火棍没有任何区别。
就算里面装满了子弹,就算全部打在这个女人身上,估计也就是给她挠挠痒痒。
更何况,旁边还站着一个一拳能把银发女孩打退的恐怖男青年。
再举着枪,纯粹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这人松开了扣在扳机上的手指,把猎枪的枪口垂向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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