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了七八个军中护卫去试他,结果一群身经百战的军士,竟打不过一个半大孩子。”
“后来西番王便把他收在身边,待他如亲子。洛桑脑子虽笨,却最认亲,把西番王当成唯一的亲人。数年前蜀州一战,他一人一锤,一日之内连斩蜀州十八员战将,每一战都是碾压之局,从无一人能在他锤下走过一招。”
一番话说完,众将脸上的轻视尽数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沉甸甸的凝重。原来陛下一直叮嘱小心的就是他!
一日斩十八将已是骇人,更可怖的是这份天生的神力与纯粹的厮杀本能 —— 没有章法,不讲套路,全凭本能出手,反而最难预判。
“让我来!”
兀烈台向前一步,声如洪钟。
他胯下追云马刨了刨蹄子,掌中一杆血狼牙枪斜指地面,枪尖寒铁泛着冷光,倒刺上仿佛还凝着未干的血迹。这位被草原各部称为 “草原之山” 的猛将,眼底早已燃起熊熊战意。
楚风略一沉吟,颔首叮嘱:“将军千万小心。”
兀烈台微微点头,双腿一夹马腹,追云马长嘶一声,如一道黑色闪电般冲出阵来。
“我大楚兴师,只为讨回边境血债,不是什么侵略者。” 他枪尖直指洛桑,声音浑厚如钟,“你若识相,便赶紧投降,免得枉送性命。”
城门楼上,赤桑赞负手而立,身旁副将躬身低声道:“王子,那便是楚骁麾下第一猛将,有‘草原之山’称号的兀烈台。传闻他纵横南疆草原十余年未逢敌手。”
赤桑赞嘴角噙着一抹笃定的笑意,望着城下那道肥胖身影,语气悠然:“他那么厉害还不是臣服大楚,洛桑当年败在沈诀枪下,他闭关许久,日日砸山练力,功力比从前更胜。管他什么草原之山,在洛桑的锤下,都得变成碎山。今日就让楚人好好看看,我们西番的实力。”
城下,洛桑歪着脑袋打量兀烈台,又吭哧啃了一大口西瓜,含糊不清道:“你要跟我打呀?好啊好啊!这边的人都不敢跟我打,好无聊…… 不过,怎么不是楚骁来呀?我听说他比较厉害,我想跟他打。打赢了他,父王肯定高兴。”
兀烈台冷笑一声,枪尖微微一沉:“对付你,还不用陛下出手。接枪吧!”
话音刚落,追云马已疾驰而出。兀烈台腰身一拧,右臂肌肉坟起,血狼牙枪带着呼啸风声,直刺洛桑心口。这一枪快如流星坠地,枪尖划破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正是他绝技之一“血狼穿云”。
“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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